永政人發〔2020〕11號 關于陳永琳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中央、省、州在永各單位:
根據縣委任字〔2020〕43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研究,決定:
陳永琳同志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孔德安同志任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焦興梅同志任縣招商局副局長。
免去:
馬占勝同志縣人民醫院院長職務;
王得文同志縣婦幼保健院院長職務;
陳接疇同志縣種子管理站站長職務;
王富山同志縣西部大開發辦公室主任職務;
時寧洲同志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職務,調縣婦幼保健院工作。
永靖縣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