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您通過《永靖縣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能夠為您的生活、工作、學習提供政府信息服務,也是我們最大的心愿。現將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1、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系統,只適用于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甘肅省政府信息公開試行辦法》規定的政府信息申請。
2、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人,原則上應通過網絡、電子郵件、傳真、信函的方式書面提出申請,如申請人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可通過口頭方式提出申請。申請人對其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內容及線索,描述應基本準確。
3、申請人提交的申請內容不得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言論。
4、凡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甘肅省政府信息公開試行辦法》規定的事項申請,將不予受理或答復。
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其中,公眾向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按以下方式辦理。
1.受理機構
永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受理公眾向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詢電話:0930—8832629
通訊地址:永靖縣古城新區統辦樓十樓1032室
郵政編碼:731600
2.申請方式
向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填寫《永靖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永靖縣人民政府網“信息公開”欄目下“依申請公開”子欄目下載,復制有效。填寫書面《申請表》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受理機構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申請渠道
(1)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將申請郵寄至受理機構。
(2)當面申請。縣政府辦公室負責接收當面申請。
(3)傳真申請。申請人可通過傳真方式向受理機構發送申請表。
(4)互聯網申請。申請人可通過永靖縣人民政府網“信息公開”欄目下“依申請公開”子欄目,直接填寫并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4.申請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審核。經審核申請的內容描述不明確,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應身份證明的,受理機構將給予指導和釋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經審核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受理機構將根據《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分別作出答復。
5.申請受理時間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申請人通過互聯網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6.答復時限
受理機構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將于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將按程序報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受理機構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
7.費用
受理機構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費用。但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受理機構將收取適當費用。依據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體收費辦法待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后公布。
序號
申請內容
申請人
受理單位
申請時間
當前狀態